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公平正义.公平容易理解.但正义是什么呢?义是什么呢?<易>经上说:"禁民为非曰义."如何禁民为非呢?一个主要的手段就是"利用刑人".如何利用刑人呢?首先要"小惩而大戒".也就是在小人(现在是指各类社会垃圾)的罪恶还很微小的时候就当威以制止,使他们不致酿成大恶大祸.
但很多时候事物的发展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为: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不为,以小恶为无伤而不去.故恶积不可掩,罪大不可解.因此<易>经说:"何校灭耳,凶."
在这一点上东西方的做法是一样的.可以说世界上各个民族的做法也是相似的.尼采在这个问题上有比较明确的论述.他说:"我们这些德国人当然不会把我们自己看成是个特别残酷和铁石心肠的民族,更不会看成是一个放荡不羁和得过且过的民族;可是只要看看我们古老的惩罚条例就不难发现,造就一个"思想家的民族"需要进行何等的努力(我们要说,在欧洲人民中至今还可以找到最多的信任,严厉,乏味和求实精神,这些特性使得我们能够培养出各式各样的欧洲官人)..为了控制他们的暴民本能和野蛮粗俗,这些德国人用了可怖的方法维持记忆.想想古老的德国刑法,比如石刑,磔刑,钉木刺,"四马分尸",油煎或酒煮,广泛使用的剥皮,胸前割肉,还有给罪犯涂上蜂蜜,放在太阳下暴晒,让蚊蝇叮咬.借助着这些刑法人们终于记住了五,六个"我不要",人们就此许下诺言,以便享受社团生活的好处-确实!"(尼采<论道德的谱系>第190页.周红译.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
因此,法律可以说就是义.让公民如何守法就是正义.而依法治国就是最大的正义."利用刑人"的目的就是"以正法也".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国正义也就实现了,正义实现了公平也就在其中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法院的院徽中都有天平图案的原因了.
参考书:<周易全解>金景芳,吕绍纲著.吉林大学出版社
<易经>苏勇点校.北京大学出版社 |